來自: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時間:2023-2-6 14:24 ? ?云陽人才網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關于《重慶市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職稱申報條件(征求意見稿)》《重慶市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職稱申報條件(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 ? ? 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重慶市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精神,為完善職稱專業設置,貫徹落實科教興市、人才強市行動計劃有關要求,市人力社保局和市教委共同研究起草了《重慶市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職稱申報條件(征求意見稿)》《重慶市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職稱申報條件(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
? ? ? 1.聯系電話:023-46765006。
? ? ? 2.發送電子郵件至郵箱:517296566@qq.com。
? ? ? 3.發送傳真至023-46786610。
? ? ? 4.通知發布頁面直接反饋。
? ? ?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3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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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 ? ? ? ? ? ? ? ? ?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 ? ? ? ? ? ? ? ? ? ? 2023年2月3日
? ? 重慶市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專業課
? ? 教師職稱申報條件(征求意見稿)
? ? 第一章? 總則
? ? 第一條 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中發〔2020〕9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關于深化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89號)以及《中共重慶市委、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重慶市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委發〔2021〕4號)《重慶市職稱評審管理辦法》(渝人社發〔2021〕25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申報條件。
? ? 第二條 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職稱設:助理講師(助理級)、講師(中級)、高級講師(副高級)和正高級講師(正高級)。
? ? 第三條 本條件適用于中等職業學校(普通中等專業學校、職業高中、成人中等專業學校)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在職在崗文化課、專業課教師及教研機構從事中等職業教研工作的在職在崗教研員。
? ? 非公辦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參照本條件執行。
? ? 第二章? 基本條件
? ? 第四條 師德師風。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熱愛職業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以德立身,以德立學,以德施教,立德樹人,愛崗敬業,為人師表,關愛學生。
?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職稱:
? ? (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記過以上處分且在受處分期間的。
? ? (二)專業技術人員受到政務(黨紀)處分且在處分影響期內的。
? ? (三)其他規定不得晉升職稱(職務、職級)期間的。
? ? 第五條 教師資格。具備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教師資格及專業知識和教育教學能力。
? ? 第六條 學歷(學位)資歷。
? ? (一)助理講師
? ? 具備碩士學位;或者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見習1年期滿并考核合格;或者具有3年以上企業工作經歷并具有大學專科(高職)以上學歷,見習1年期滿并考核合格。
? ? (二)講師
? ? 具備博士學位;或者具備碩士學位,并在助理講師崗位任職滿2年;或者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并在助理講師崗位任職滿4年;或者具有3年以上企業工作經歷并具有大學專科(高職)以上學歷,在助理講師崗位任職滿4年。
? ? (三)高級講師
? ? 具備博士學位,并在講師崗位任職滿2年;或者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并在講師崗位任職滿5年;或者具有3年以上企業工作經歷并具有大學專科(高職)以上學歷,在講師崗位任職滿5年。
? ? (四)正高級講師
? ? 一般應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從企業公開招聘的應具有高職以上學歷),并在高級講師崗位任職滿5年。
? ? 第七條? 學生教育管理工作經歷。
? ? 任現職以來,一般應具有3年相應的班主任、輔導員或其他有關學生教育管理工作經歷。
? ? 第八條? 教學工作量。
? ? (一)課堂教學。認真備課、上課、批改作業。任現職以來,至少任教1門課程且與申報學科(專業)相同或相近,專任教師完成學校規定的基本課堂教學工作量,兼任教師課堂教學工作量不少于專任教師的1/3,教研機構教研員完成規定的教研工作。
? ? (二)聽課節數。近5年以來(任現職不滿5年的,以任現職年限為準),專任教師、兼任教師、教研機構教研員平均每年聽課分別達到40節、60節、70節。
? ? 第九條? 繼續教育。任現職以來,完成相應規定的繼續教育學時。
? ? 第十條? 身心健康,心理素質良好,能全面履行崗位職責。
? ? 第十一條? 行業聯系經歷。近5年,專業課教師累計不少于6個月到企業或生產服務一線實踐,文化課教師累計不少于1個月到企業進行考察、調研和學習。申報助理講師、博士申報講師可不受此條限制。??
? ? 第三章? 業績條件
? ? 第十二條? 助理講師
? ? (一)教育業績
? ? 基本掌握教育學生的原則和方法,勝任班主任或輔導員工作,積極參與學生管理工作,認真履行教書育人職責,做學生的引路人,教育引導學生學會做人、學會做事、學會合作、學會求知取得成效。
? ? (二)教學業績
? ? 具有本專業必備的知識和技能,掌握所教課程的課程標準、教材、教學原理和方法等,基本勝任教學崗位,教學效果較好。
? ? (三)教研業績
? ? 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學研究能力,承擔一定的教學研究任務。
? ? (四)行業聯系
? ? 能較好組織開展學生社團、第二課堂等活動,完成到行業實踐工作任務。
? ? 第十三條? 講師
? ? (一)教育業績
? ? 較好掌握教育學生的原則和方法,認真履行教書育人職責,較好地完成班主任或輔導員工作,做學生的引路人,教育引導學生學會做人、學會做事、學會合作、學會求知取得成效。任現職以來,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 ? 1.教師個人或所帶班、隊學生獲校級及以上獎。
? ? 2.參加班主任或輔導員能力比賽,獲校級及以上獎;或作為區(縣)級課程思政團隊主要成員。
? ? 3.指導幫扶青年教師班主任工作,經學校考核合格。
? ? (二)教學業績
? ? 具有較扎實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獨立掌握所教課程的課程標準、教材、教學原理和方法等,教學經驗比較豐富,教學效果好。任現職以來,具備下列條件:
? ? 1.教學能力。參加賽課或微課、課堂實錄、教學設計、課件制作等教學技能比賽獲校級及以上獎項。
? ? 2.教學效果。學期教學質量考核校級一等(或優秀)至少1次;或指導學生參加比賽獲校級及以上獎;或獲校級及以上教學獎。
? ? 3.教學經驗。承擔校級及以上公開課、示范課;或教學設計、教學反思、教學經驗、教學案例等在校級及以上交流或獲獎;或幫扶青年教師提升教學能力,經學校考核合格。
? ? (三)教研業績
? ? 具有一定的組織和開展教育教學研究的能力,承擔一定的教育教學研究任務,并在教學改革、專業建設實踐中積累了一定經驗。任現職以來,具備下列條件:
? ? 1.教研能力。撰寫的具有理論和實踐價值的經驗總結、教研報告等在校級及以上教研工作會上交流;或參加校級及以上學科(專業)建設;或主研校級課題、項目;或參與區(縣)級及以上課題、項目研究;或參與校級及以上課程資源開發。?
? ? 2.教研成果。獲校級及以上教研獎項;或獲授權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技術相關類著作權等;或公開發表經驗文章;或參編職業教育著述(教材)。
? ? (四)行業聯系
? ? 能較好地組織開展學生社團、第二課堂等活動。專業課教師積極承擔校企合作、產教融合、實習實訓教學等工作,具有相應專業實踐能力。任現職以來,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 ? 1.撰寫的行業實踐報告在校級及以上會議交流。
? ? 2.參與組織、指導學生實習工作,完成學生實習帶隊任務;或參與學生實習實訓方案編寫。
? ? 3.能根據行業需求及發展,在校企合作、產教融合等方面對課程改革提出合理建議;或參與行業企業生產工藝、產品、項目等的改進、研發、推廣。
? ? 4.參加校級及以上專業實訓基地(實訓室)建設。
? ? 5.取得技師(二級)及以上資格;或獲得初級雙師型教師資格;或取得“1+X”技能等級(職業資格)初級培訓員、初級考評員資格。
? ? 第十四條? 高級講師
? ? (一)教育業績
? ? 具有崇高的職業理想和信念,認真履行教書育人職責,任現職以來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或輔導員工作,班級管理經驗豐富,形成可供學習借鑒的德育經驗,做學生的引路人,教育引導學生學會做人、學會做事、學會合作、學會求知取得成效。任現職以來,具備下列條件之二:
? ? 1.擔任班主任或輔導員的班級獲校級及以上獎。
? ? 2.擔任班主任或輔導員的班級有學生、或指導德育活動獲區(縣)級及以上獎;或個人獲區(縣)級及以上獎。
? ? 3.參加班主任或輔導員能力比賽獲區(縣)級及以上獎。
? ? 4.作為區(縣)級課程思政團隊負責人或省級課程思政團隊主要成員。
? ? 5.指導幫扶青年教師班主任工作,被幫扶教師獲區(縣)級及以上獎。
? ? 6.年度考核優秀1次。
? ? (二)教學業績
? ? 具有扎實的理論基礎、專業知識和技能,了解本專業發展現狀和趨勢,掌握先進的教育理念、教學方法,教學經驗豐富,教學業績顯著,形成一定的教學特色和可供借鑒的教學經驗。任現職以來,具備下列條件:
? ? 1.教學能力。參加課堂教學(教學技能)比賽獲區(縣)級二等獎及以上;或參加微課、課堂實錄、教學設計、課件制作等獲區(縣)級一等獎及以上。
? ? 2.教學效果。學期教學質量考核校級一等(優秀)不少于3次;或指導師生參加比賽獲區(縣)級二等獎及以上;或獲區(縣)級及以上教學獎。
? ? 3.教學經驗。承擔或點評區(縣)級及以上公開課、示范課等;或課堂教學經驗在區(縣)級及以上推廣交流或獲獎;或指導幫扶青年教師教學能力提升期間,被幫扶教師獲區(縣)級及以上教學獎。
? ? 4.教學影響。形成的教育理念、教學方法等被區(縣)級及以上相關部門認可或同類學校學習借鑒、交流推廣;或被主管部門認定為區(縣)級及以上骨干教師、區(縣)級學科帶頭人、區(縣)級教學名師(含教學能手);或被主管部門認定為區(縣)級名師(技能大師)工作室主持人或省級名師(技能大師)工作室成員;或作為區(縣)級教學創新團隊負責人或省級及以上教學創新團隊主要成員;或擔任省級及以上比賽裁判、評委或仲裁。
? ? (三)教研業績
? ? 指導與開展教育教學研究,在教學改革、專業建設實踐中取得較突出的成績。任現職以來,具備下列條件:
? ? 1.教研能力。撰寫的具有理論和實踐價值的經驗總結、教研報告等在區(縣)級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門舉辦的教研工作會上交流;或負責區(縣)級專業建設或參加省級及以上專業建設,做出實質性貢獻;或主研區(縣)級及以上課題、項目;或主研省級及以上職業教育學會批準立項的重點課題;或負責區(縣)級精品課程資源建設;或參與省級及以上精品課程資源建設;或對教育提出可行性方案、建議、決策咨詢報告等獲區(縣)級黨政部門批示、采納、運用。
? ? 2.教研成果。獲區(縣)級及以上教研獎項;或作為第一發明人(申請人)獲授權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技術相關類著作權等;或獲授權發明專利;或在CN、ISSN期刊發表較高水平論文;或主編出版職業教育著述(教材)。?
? ? (四)行業聯系
? ? 指導青年教師組織開展學生社團、第二課堂等活動。專業課教師在校企合作、產教融合、實習實訓教學等方面取得較突出成果,具有較強專業實踐能力。任現職以來,文化課教師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專業課教師具備下列條件之二:
? ? 1.指導青年教師組織開展學生社團、第二課堂等活動獲區(縣)級及以上獎。
? ? 2.撰寫的行業實踐報告得到公開發表。
? ? 3.參與組織、指導學生的實習工作,完成學生實習帶隊任務,取得良好效果;或負責學生實習實訓方案編寫。
? ? 4.能根據行業需求及發展,在校企合作、產教融合等方面對課程改革提出建議,并得到區(縣)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的肯定性批示、采納、運用;或作為主要成員參與行業企業項目、工藝、產品、技術等的改進、研發、推廣。
? ? 5.負責區(縣)級及以上專業實訓基地(實訓室)建設;或作為主要成員參加省級及以上專業實訓基地(實訓室)建設;或參與制定行業標準等;或負責制定區(縣)級技能比賽規程;或參與制定省級及以上技能比賽規程等。
? ? 6.取得高級技師(一級)及以上資格;或獲得中級雙師型教師資格滿2年;或取得“1+X”技能等級(職業資格)中級培訓員、中級考評員資格。
? ? 第十五條? 正高級講師
? ? (一)教育業績
? ? 具有崇高的職業理想和信念,認真履行教書育人職責,任現職以來出色地完成班主任或輔導員工作,班級管理經驗豐富,將思想道德教育有效融入教學全過程,形成可供推廣和借鑒的德育經驗或模式,做學生的引路人,教育引導學生學會做人、學會做事、學會合作、學會求知取得成效。任現職以來,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二:
? ? 1.擔任班主任或輔導員的班級獲區(縣)級及以上獎。
? ? 2.擔任班主任或輔導員的班級的學生獲省級及以上獎。
? ? 3.參加或指導教師參加班主任或輔導員能力比賽獲省級及以上獎。
? ? 4.負責德育管理或指導德育活動獲省級及以上獎。
? ? 5.作為省級課程思政團隊負責人或國家級課程思政團隊主要成員。
? ? 6.省級及以上獲獎。
? ? (二)教學業績
? ? 深入系統地掌握本學科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技能,掌握國內外本專業發展現狀和趨勢,掌握先進的教育理念、教學方法,教學經驗豐富,教學業績卓著,教學特色鮮明,形成可供推廣和借鑒的教學經驗或模式。任現職以來,具備下列條件:
? ? 1.教學能力。參加課堂教學(教學技能)比賽獲省級二等獎及以上;或微課、課堂實錄、教學設計、課件制作等獲省級一等獎及以上。
? ? 2.教學效果。學期教學質量考核校級一等(優秀)不少于4次;或指導學生參加比賽獲省級一等獎及以上;或獲省級及以上教學獎。
? ? 3.教學經驗。承擔或點評省級及以上公開課、示范課等;或課堂教學經驗在省級及以上推廣交流或獲獎;或指導青年教師教學能力提升并獲省級及以上獎勵。
? ? 4.教學影響。形成的教育理念、教學方法、典型案例等被省級及以上相關部門認可或交流推廣;或被主管部門認定為省級名師(技能大師)工作室主持人;或被主管部門認定為省級學科帶頭人或省級名師(教學能手);或作為省級教學創新團隊負責人或國家級教學創新團隊主要人員;或擔任國家部委或國家一級賽事裁判、評委或仲裁。
? ? (三)教研業績
? ? 在教育教學團隊中發揮關鍵作用,擔任省級以上專業帶頭人,主持和指導教育教學研究,在教育思想、專業建設、課程改革、教學方法等方面取得創造性成果,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在指導和培養其他教師方面做出突出貢獻。任現職以來,具備下列條件:
? ? 1.教研能力。負責省級專業建設或作為主要成員參加國家級專業建設,做出實質性貢獻;或主持省級及以上課題、項目研究;或負責省級精品課程資源建設;或作為主要成員參與國家級精品課程資源建設;或對教育提出可行性方案、建議、決策咨詢報告等獲省級黨政部門領導肯定性批示。
? ? 2.教研成果。獲省級教學成果獎或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二等獎及以上;或主編的教材獲國家教材獎;或獲省級教育主管部門教研成果一等獎及以上;或作為第一發明人(申請人)獲授權發明專利;或獲省級及以上科學技術成果獎;或在核心期刊公開發表高水平論文;或主編出版高質量職業教育著述(教材)。
? ? (四)行業聯系
? ? 指導青年教師組織開展學生社團、第二課堂等活動。專業課教師在校企合作、產教融合、實習實訓教學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具有突出專業實踐能力,任現職以來,文化課教師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專業課教師具備下列條件之二:
? ? 1.指導青年教師組織開展學生社團、第二課堂等活動獲省級及以上獎。
? ? 2.撰寫的行業實踐報告,在省級及以上教研工作會交流,或在CN、ISSN期刊公開發表;或負責編寫省級及以上校企合作、產教融合等相關制度、方案;或作為主要成員編寫國家級校企合作、產教融合等相關制度、方案。
? ? 3.主持企業技術創新、技術改造、攻克技術難關,解決企業技術操作難題;或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或推廣和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方法作出突出貢獻。
? ? 4.能根據行業需求及發展,在校企合作、產教融合等方面對課程改革提出建議,并得到省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的肯定性批示、采納、運用。
? ? 5.負責省級及以上專業實訓基地(實訓室)建設;或作為主要成員參加國家級專業實訓基地(實訓室)建設。
? ? 6.負責編寫省級及以上技能比賽規程等;或作為主要成員編寫行業標準、國家級技能比賽規程等。
? ? 7.取得高級雙師型教師資格滿兩年;或取得“1+X”技能等級(職業資格)高級培訓員、高級考評員資格。
? ? 第四章 破格條件
? ? 第十六條? 講師。
? ? 任助理講師以來,具備下列條件之二,可提前或不受學歷限制申報講師:
? ? (一)省級教學成果一等獎排名前7、二等獎排名前5、三等獎排名前3。
? ? (二)指導學生參加中等職業學校職業技能大賽獲省級一等獎及以上。
? ? (三)參加教師教學能力(技能)大賽獲省級二等獎及以上。
? ? (四)參加班主任能力比賽獲省級二等獎及以上。
? ? 第十七條? 高級講師。
? ? 任講師以來,具備下列條件之二,可提前2年或不受學歷限制申報高級講師:
? ? (一)獲社會科學獎,國家級一等獎排名前8、二等獎排名前6,省級一等獎排名前5、二等獎排名前3;或獲教學成果獎,國家級特等獎排名前10、一等獎排名前8、二等獎排名前6,省級特等獎排名前7、一等獎排名前5、二等獎排名前3;或獲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國家級特等獎排名前12、一等獎排名前10、國家級二等獎及省級一等獎排名前8、省級二等獎排名前6;或主編的教材獲國家教材獎二等獎及以上。
? ? (二)參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有關政府部門舉辦的職業技能大賽(含教學比賽、班主任能力比賽主講或排名第一)中獲省級一等獎。
? ? (三)在省級重點建設項目、重大技術改造項目、重大技術攻關項目中解決重大技術難題,或獲得有重要科學價值的發明專利并在生產實踐中取得重大經濟、社會效益,或在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品種、開發新產品、提高產品質量(數量)方面成績突出,取得重大經濟、社會效益。
? ? (四)在學科建設、人才培養、教育教學改革等項目中發揮了重大作用,具有省內領先的教育教學理念、堅實的學科教學理論基礎和豐富的教育教學經驗,在所從事的學科教學和教學研究中,能力和水平處于全省領先地位,起到帶頭和示范作用,為同行所公認。特別是在立德樹人、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和工學結合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并獲省級及以上獎。
? ? 第十八條? 正高級講師。
? ? 任高級講師以來,具備下列條件之二,可提前2年或不受學歷限制申報正高級講師:
? ? (一)獲社會科學獎,國家級一等獎排名前4、二等獎排名前2,省級一等獎排名前2、二等獎排名第1;或獲教學成果獎,國家級特等獎排名前4、一等獎排名前3、二等獎排名前2,省級特等獎排名前3、一等獎排名前2、二等獎排名第1;或獲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國家級特等獎排名前8、一等獎排名前6、國家級二等獎及省級一等獎排名前4、省級二等獎排名前2;或主編的教材獲國家教材獎一等獎及以上。
? ? (二)獲全國職業院校教師教學能力(技能)大賽一等獎(個人排名第1)或全國中等職業學校班主任能力比賽一等獎及以上(個人排名第1)。
? ? (三)在國家級重點建設項目、重大技術改造項目、重大技術攻關項目中解決重大技術難題,或獲得有重要科學價值的發明專利并在生產實踐中取得重大經濟、社會效益,或在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品種、開發新產品、提高產品質量(數量)方面成績突出,取得重大經濟、社會效益。
? ? (四)在學科建設、人才培養、教育教學改革等項目中發揮了重大作用,具有國內領先的教育教學理念、堅實的學科教學理論基礎和豐富的教育教學經驗,在所從事的學科教學和教學研究中,能力和水平處于全國領先地位,起到帶頭和示范作用,為同行所公認。特別是在立德樹人、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和工學結合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并獲國家級獎。
? ? 第五章? 附則
? ? 第十九條? 本條件僅為申報條件,申報者是否達到相應的專業技術水平,由評委會專家根據申報者提供的材料提出具體評審推薦意見。
? ? 第二十條? 課堂教學(教學技能)比賽是指由教育主管部門或教研部門主辦的比賽。
? ? 第二十一條? 課題。國家級指國家社科、國家自然科學及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課題(排名要求:正高級前2、副高級前9);省級指省社科、省科技、省教育主管部門或省教育科學規劃課題批準立項的課題(排名要求:副高級前7);區(縣)級指區(縣)級科技、教育主管部門或教育科學規劃辦公室批準立項的課題、省一級學會課題(排名要求:副高級前3);校級課題指學校批準立項的課題(排名要求:中級前3)。所有課題均指已完成并正式結題的課題。
? ? 第二十二條? 專業建設包括教學標準研制、人才培養方案制訂、行業標準制定、教學配套資源開發等;專業實訓基地(實訓室)建設包括方案、標準編寫,規劃設計,參數制定等。
? ? 第二十三條? 論文、行業實踐報告等須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論文清樣和用稿通知不能作為正式材料報送;核心期刊以論文發表當年北京大學圖書館公布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為主要參考。高水平論文,高質量的項目、獎項或者專著由評審委員會根據實際情況評審認定。
? ? 第二十四條? ?教學業績、教研業績、行業聯系等成果均需與申報學科(專業)一致或相關。教育業績、教學業績、教研業績和行業聯系“作為主要成員”均要求排名前5,以申報文件或學校建設文件或建設成果被公開出版為依據。教研機構人員的教研能力、教研成果須各具備2項及以上。
? ? 第二十五條? 承擔或點評公開課、示范課等,任現職以來,申報正高級職稱要求3次及以上,申報副高級職稱要求2次及以上,以文件或聘書、課表、照片等為依據。
? ? 第二十六條 本申報條件由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解釋。
? ? 第二十七條 本申報條件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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