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時間:2023-3-27 13:50 ? ?云陽人才網
重慶市萬州區事業單位2023年第二季度
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
為優化人才結構,加強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備案,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 ?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 ?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29名,具體招聘單位、招聘崗位詳見附件1。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 ?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7.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
? ? (二)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新提拔領導干部的職務試用期);未滿市內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公告中或雙方簽訂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中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擬聘用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基層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最低服務期限或本公告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 ??(三)工作經歷。
本次招聘各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23年3月,按照“對年對月”累計。在村(社區)組織及其他各類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參加大學生村官、農村教師特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時在基層服務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參加實習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均可視為工作經歷。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 ? (四)年齡計算。
? ?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3年3月29日,如“35周歲以下”,指未滿36周歲,即在1987年3月30日及以后出生,以此類推。符合招聘條件的退役軍人報考,年齡可放寬3歲。
? ? (五)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考生應憑已取得的畢業(學位)證書報考。在境內高校畢業的考生,須在資格復審時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高校畢業的考生,須在資格復審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2023屆應屆高校畢業生應憑即將取得的最高學歷(學位)及對應專業報考,其中,境內高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暫未取得招聘條件要求的畢業(學位)證書的,可提供就業推薦表、學生證、各學期成績單及其他應聘佐證材料,并最遲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境外高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暫未取得招聘條件要求的畢業(學位)證書的,可提供入學證明、學生證、各學期成績單及相應正規翻譯資料等佐證材料,并最遲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和教育部學歷認證。如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取消聘用資格。要求取得教師資格證的,2023年應屆畢業生最遲應在2023年7月31日前向招聘方提供,如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取消聘用資格。
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級工、高級工、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學歷可分別按照全日制中專、大專、本科學歷(學位)對待。
專業資格審查參照附件的參考目錄,以畢業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相關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準。應聘人員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畢業專業。所學學科專業不在附件參考目錄中,但與崗位所要求的學科專業類同的,可由負責資格審查的單位結合應聘人員所學課程、專業培養目的等進行資格審查。
? ? (六)特別說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35周歲以下,均含35周歲;2年以上工作經歷,指工作經歷滿2年;如專技12級以上,均含專技12級,以此類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約定外,均以本公告發布之日計算。
本公告要求各類職業(執業)資格條件,以證書原件或發證機關提供的佐證材料為準,除明確規定外,須在資格復審時提供。
本公告所指應屆高校畢業生,指參加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非在職,且須經省級招辦批準錄取,就讀時將人事及學籍檔案關系轉移到就讀高校)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國家統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
本公告所稱“非在職”,是指在報名及資格審查時,考生未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養老保險。
本次招聘所指“未落實工作單位”,是指“在報名及資格審查時,應聘人員未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養老保險;且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之一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對參加大學生村官、農村教師特崗計劃、“
推薦文章
APP下載
微信服務號
微信訂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