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二)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和學歷。
(三)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技能條件和身體條件。
(四)本次擬招聘應屆畢業生的具體要求是:
2022年全國應屆畢業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部隊院校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在校期間為非在職,當年如期取得與最高學歷相對應的學歷學位證書。應聘人員畢業時須取得當年的就業報到證(派遣證),崗位要求的專業條件均為報名應聘人員獲得的最高學歷所對應專業。京外生源必須符合人社部辦理進京落戶政策規定的條件,大學本科生不超過26周歲(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不超過30周歲(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過35周歲(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京內生源指具有北京市居民常住戶口的學生,不含來京院校就讀將戶口遷入學校集體戶的學生,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報名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六)大學本科生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應不低于425分;碩士及以上研究生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成績應不低于425分。學習其他語種的要達到最高學歷畢業時要求的最低分數。所報崗位另有要求的從其規定。
(七)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曾受過刑事處罰、黨紀政務處分,被開除黨籍、公職的人員,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間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處分,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在國家法定考試、各級公務員及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