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稅務總局推出新一批“稅務講堂”系列課程,為納稅人繳費人集中解讀實施新的組合式稅費支持政策。本期課程由國家稅務總局社會保險費司副司長王發運擔任主講人,對公眾關注的特困行業階段性緩繳企業社保費政策問題進行講解。
社會保險費包括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兩部分。按照緩繳政策規定,緩繳適用于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企業三項社保費的單位應繳納部分。
職工個人應繳納部分,不適用緩繳政策,企業應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繳義務。這一點與2020年緩繳社保費政策有所不同,當時允許企業在履行有關程序后,申請緩繳職工個人應繳納的社保費。
提示:
特困行業緩繳企業社保費的政策出臺后,地方政府或部門可能會出臺本地的具體實施意見,所以有關操作請以當地政府或部門的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