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品行端正,遵紀守法。
3.大學本科生不超過24周歲(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不超過27周歲(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過35周歲(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職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報名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